5月24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了劉詩詩名譽權案最新進展:“2021年5月24日,被告陳*就其發布的微博嚴重侵犯劉詩施女士(藝名:劉詩詩)名譽權一事,遵照生效判決[案號:(2020)京0491民初17394號]在《法治日報》上刊登致歉信向劉詩施女士公開賠禮道歉。截至本簡訊發布之時,被告被判60000元之侵權賠償責任亦已履行完畢。”
關鍵詞: 劉詩詩 名譽權案 法治日報 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