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South Beauty)早前就出售公司股份事宜出現糾紛,買方公司早前已入稟向賣股份的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提告。繼張蘭之后,她近期正與臺灣藝人徐熙媛(大S)鬧離婚的兒子汪小菲,也于昨日(5日)被買方公司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入稟狀指汪小菲有參與促成售賣俏江南股份的交易,且曾向買方提供俏江南的財務狀況文件,最終原告支付約2.86億美元(折合約18.3億人民幣)購買股份,部分款項亦存進汪的銀行戶口。但原告其后發現該些財務文件有夸大成分,并認為當中涉及欺騙,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小菲只是以信托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項,汪不得私下處理該些款項,并要求交還并作出賠償。
原告分別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被告是汪小菲。據入稟狀指,原告于2013年底從張蘭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購入俏江南的股份,當時被告于俏江南負責管理的職務,且曾于2012年至13年間與賣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包括有關俏江南財務狀況的文件及招股書的草擬文件,其內容顯示俏江南的財務狀況正面。原告相信該些資料屬準確,因而判斷俏江南是內地餐飲業的龍頭,且一直有正面增長。
原告續指,原告最終支付約2.86億美元購入股份,買股款項當中,至少有約3,600萬美元(折合約2.32億人民幣)最終存進被告的銀行戶口內。原告其后發現,被告等提供的財務資料并不準確,并質疑被告虛假地夸大俏江南的價值及過往表現。原告指控被告在事件中涉及疏忽、欺詐及違反誠信,故要求法庭宣告被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原告管有涉案款項,因此不得對款項作任何處理,并要把款項和由上述行為所得的不當得利退回原告,及向原告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