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演藝人員經紀機構自律管理的公告
文娛領域的治理是全局、全面、全行業的生態化治理,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為了金錢和利益、為了流量和點擊失卻初心和責任。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今日發布自律公告,強調藝人經紀機構應承擔藝人教育管理責任,應開展自查自律,對于缺乏底線意識、不服從約束和引導的藝人,應終止為其提供經紀服務。嚴重失職失責、縱容違法失德行為的經紀機構今后也將受到行業自律懲戒。
為進一步落實主管部門對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的工作要求,維護行業健康發展,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特此面向涉及演藝人員經紀業務的從業單位發布以下公告:
一、從事演員簽約、代理、推廣和網絡表演等業務的演出經紀機構,應承擔其簽約演藝人員管理責任,通過培訓教育和引導,提高其法律意識和是非辨別能力,提高其文化素養、業務素養、道德素養。
二、演藝人員經紀機構應積極開展自查自律工作,對缺乏道德自律意識、法律觀念淡薄,且不服從教育和管理的簽約演藝人員,應及時終止為其提供經紀服務并向行業協會報備,對演藝人員出現的違法失德行為不得包庇、縱容。
三、演藝人員經紀機構應加強自身專職經紀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建設,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建立職業化、專業化經紀團隊。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將在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演藝人員經紀機構自律規范,對規范運營的機構持續給予支持和服務,而對因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的經紀機構將依據自律規范實施行業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