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冪與東莞一服飾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再審審查書公開,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
此前一審法院認定該服飾公司構成侵犯楊冪肖像權,判決結果為該公司賠償楊冪103699元。再審審查裁定書顯示,該服飾公司不服判決,認為原審送達程序違法、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并稱楊冪的訴求屬于惡意且是敲詐勒索。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該服飾公司所稱一審法院送達程序有誤依據不足;一審法院酌定被侵權方經濟損失的金額亦屬合理。該服飾公司的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再審主張,駁回再審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該服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已因該案被列為被執行人且被限制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