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信息顯示,近日,兩則與吳亦凡有關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法律文書公開,原告均為吳亦凡,被告分別為自然人查某、深圳某公司等,裁定日期為8月4日。相關文書顯示,原告吳亦凡自愿申請撤回本案起訴,法院準許吳亦凡撤訴。
據悉,7月31日晚,吳亦凡因涉嫌強奸罪被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亦凡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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