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天眼查App顯示,北京黃色石頭傳媒有限公司與董赫男相關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民事裁定書公開。
相關文書顯示,原告董赫男提出訴求,要求立即刪除快手平臺中含有抄襲內容的《無價之姐》副歌部分的音頻、視頻。他向北京黃色石頭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李宇春三被告索賠200萬。李宇春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異議,法院對李宇春公司主張的管轄權異議不予采納。
據悉,董赫男是音樂作品《跟我出發》的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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