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體報道,38歲財經(jīng)新聞主播劉涵竹,最近在節(jié)目中爆料,在家閑晃時,驚覺對面大樓有人拿大炮型攝影機,直接對著她家拍攝,嚇到馬上反拍搜證,未料因拿不出對方偷拍的證據(jù),目前沒辦法正式提告。
劉涵竹在節(jié)目中表示,她目前獨居在套房,鄰居很多都跟自己一樣是單身女子,“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脫/光,高跟鞋一踢,再/脫/上衣、脫/內(nèi)/衣”,覺得在家沒穿衣服非常舒適,就連去陽臺澆花或拿衣服也一樣,被來賓洪素卿開玩笑:“整個大樓對面都是攝影機了!”
某次劉涵竹又去陽臺,視線剛好瞄到對面大樓的陽臺上,有人拿著專業(yè)大炮在拍攝,看起來根本不像白天賞鳥或觀星,直覺告訴她一定有問題,立刻拍下可疑人士搜證,接著詢問大樓管理員能否報警,未料被打槍,劉涵竹追問為什么,管理員回應(yīng):“你有辦法舉證他在拍你嗎?”加上拍攝者把大炮架在頂樓,劉涵竹無法確認(rèn)對方是哪個住戶,或是會不會是征信社在抓奸。不過,劉涵竹還是把相關(guān)證據(jù)傳給住在對面的藝人好友們,彼此提醒一下。律師劉韋廷現(xiàn)身分析,如果有拍到別人家的內(nèi)部,確實涉嫌妨礙秘密罪,“但重點來了,怎么去證明他是往你家里面拍?”而且一般陽臺并非室內(nèi)空間,不能期待別人看不見,只能主張拍攝者可能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對方也能反被告妨害風(fēng)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