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艷芳的哥哥將電影《梅艷芳》的制作公司安樂影片告上法庭,稱其侵權使用梅艷芳的商標,要求法院即刻禁止安樂的侵權行為,并對他進行賠償。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都感嘆:該來的還是來了!都過去這么多年了,這家人還是填不滿的無底洞。
11月中旬的時候,由安樂制作的電影《梅艷芳》上線了。
雖然全片拍的仿佛流水賬,拿不出什么重點、主演的表現力也馬馬虎虎,但從時代感的還原、服化道設計、以及演員配置還是看得出主創團隊是花了心思的,是認真的想拍個東西留作紀念,而非靠著這塊金字招牌再撈一筆錢。
而且吧……確實也沒怎么賺。截至發稿時,影片已經上映23天了,票房剛剛破1個億,即便算上當地的票房也沒有破2億。
然而,就是這么一點兒油水也有人想著要分一杯。
誰呢,老熟人了——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
12月2日,梅啟明將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安樂制作的電影《梅艷芳》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了他所持有的“梅艷芳”商標,誤導觀眾該片和他有關,造成了損失。要求法院頒發禁止令,禁止安樂繼續侵權,并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的物品,以及對損害進行賠償。
雖然有點兒突然,但大家在短暫的驚訝之后,好像也只能說出一句:該來的還是來了。
之所以這么說,稍微了解一點點梅艷芳的都應該知道:她的母親和哥哥都是老“吸血鬼”了。
梅艷芳家里原本是六口人,父母、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和她自己。后來父親早逝,只剩下他們五口,僅靠母親經營的歌舞團維持生計。
為了幫助家里多掙一份錢,梅艷芳四歲左右就開始和姐姐一起登臺演出,待到稍微長大一些,兩個人又開始奔波于各大舞廳、各種場合,為的自然也是幫家里解決一些經濟上的困難。
必須承認,這段歌舞廳的成長、生活的經歷在之后梅艷芳走紅的過程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讓剛剛幾歲的孩子去直面這魚龍混雜的殘酷世界還是非常殘忍的,且更重要的是,她的哥哥們就不用面對這些。
在母親的偏愛之下,梅艷芳的哥哥們整日只需養尊處優,學費都是靠著妹妹唱歌賺來的。然而,即便這樣,這兩位哥哥依然爛泥扶不上墻,整日游手好閑,尤其是做大哥的梅啟明。
后來,梅艷芳因為參加選秀走紅,除了姐姐之外的一家人對她更是變本加厲地壓榨。母親開始沒完沒了地向她要錢要物要房子,再把這些拿去養兒子。 而 有了這些妹妹 給的錢,梅啟明 干脆也不工作了,在家安心做 個“啃妹”人。 這還不 算完,他還會以要 做生意的理由,向妹妹要額外 的錢。
事實上,梅啟明也沒有什么做生意的頭腦,書讀的也不夠多,基本上是干什么賠什么,后來欠下債務,他干脆下了個套,讓母親做擔保人,將債務直接轉接給了梅艷芳,氣得梅艷芳跟他斷絕了關系。
與這些事情并行的還有梅艷芳母親的貪得無厭,這里不是重點,我們就暫且先不提了。
后來梅艷芳患病的消息傳出,母親第一時間不是關心女兒,倒是擔心起女兒的遺產問題,梅啟明這位許久不見的大哥也火速出現想分一杯羹。
大概是料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梅艷芳在去世前將自己的大部分財產進行了捐贈,剩下的一部分給二哥的兒女做了教育基金,另一部分交給了相關機構進行管理,每月只給母親7萬,并安排一個工人和一個司機給她養老。
可以說是合理又長久的打算了吧~結果梅艷芳僅僅離世四天,梅啟明和母親就提出了控告,認為遺產分配不公。狀告不成,他們又開始以各種稀奇古怪的理由要求提前撥款。
這么著急的要錢干嘛呢?
原因顯而易見~梅艷芳的母親如今已經八九十歲了,哪有那么多地方花錢,背后為的其實都是他的兒子梅啟明。因為一旦母親離世,梅啟明再想花梅艷芳的遺產就是不可能事件了。
除了以上,梅啟明也動了不少歪腦筋,比如在2019年蓋了個非常簡陋的梅艷芳紀念館,在里面放上捐款箱想讓粉絲給錢,榨干妹妹的所有剩余價值等等……更絕的是,他從沒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反而是覺得是妹妹欠他的。
嗯,所以這樣一位哥哥怎么會錯過任何一個賺取妹妹剩余價值的機會呢~
經查梅啟明的確注冊了“梅艷芳”以及“Anita Mui”的商標,不過他所謂“不知情”可能還要再議。
《梅艷芳》將要拍攝的時候,宣傳就已經鋪天蓋地的下來了,而且他還作為家人代表進行了提前觀影,當時他還給出評價說,電影整體不錯,但對家人的淡化以及沒有梅艷芳母親角色的出現不能理解種種。
聽完這個評價,可能大部分人都要白眼翻上天了。著重描寫家人?那可能就不是拍梅艷芳了,而是在拍《吸血鬼日記》哈。
不過,他似乎抓的就是這個空子——“電影擅自使用內容,誤導觀眾以為這部電影和他自己有關,從而造成了損失”。是的,這理由非常離譜,但相信看過前面的簡單介紹,也就能get到他為什么非要走這么一步棋了。
從感情上,大家當然是希望這個貪得無厭的人可以失敗,但其中確實涉及了法律問題,所以最終結果還是等待一個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