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通報今年部分演出市場典型指導案例。
其中,藝人蔡某某的代理公司上海某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不具備演員經紀機構合法資質,利用其獨占性藝人資源,在該藝人巡回演唱會北京站演出活動中,實際負責演出內容、演出票務、收入結算等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并存在侵害公眾正常購票觀演權益的風險。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行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11月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下是通報原文:
今年以來,文化和旅游部指導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監管執法,切實保障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深入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取得階段性工作成果。
在今年慶祝建黨百年之際,文化和旅游部多次部署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做好演出市場執法保障工作,重點整治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為名,通過商業演出活動宣傳自身、牟取經濟利益的不良行為。近一段時間以來,文娛領域頻繁出現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敗壞行業形象,損害社會風氣,對演出市場造成較大沖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加強對藝人經紀公司、演出經紀機構和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執法檢查,密切關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違反公序良俗、畸形審美等不良演出行為,嚴查違法違規營業性演出活動。據統計,自2021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針對演出市場出動執法人員5.3萬余人次,檢查經營單位1.8萬余家次,責令改正66家次,辦結案件153件。
文化和旅游部具體指導有關地區及時處置多起利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牟利的演出活動,嚴格規范相關商業營銷宣傳行為,為慶祝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文化市場環境。對北京市某魔術城以“慶祝建黨100周年演出活動”為名出售演出門票,北京市某戲劇酒吧在“七一”期間籌辦趙某某聯合編劇、導演和主演的紅色經典題材話劇演出牟利,江蘇某某文化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在江蘇揚州籌辦“西某酒慶祝建黨100周年文藝演出”等事件,均已部署當地執法隊伍加強對經營單位的教育指導,落實整改措施。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還通報了今年部分演出市場典型指導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1
陜西西安某酒吧并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也未委托有資質的演出經紀機構舉辦演出,卻擅自舉辦藝人王某(藝名“PGxxx”)參加的演出活動,引起不良社會反響。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行為,陜西省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3月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2
山西晉城某酒吧并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也未委托有資質的演出經紀機構舉辦演出,卻擅自舉辦演出活動,還曾邀請網紅郭某某參加,后因郭某某被公安機關逮捕未能成功。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行為,山西省晉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4月依法作出沒收演出器材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某音樂餐廳在未取得當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批準文書的情況下,擅自在其場所內舉辦“八一建軍節大型主題派對”活動,以建軍節為噱頭吸引觀眾,且現場演出節目中包含低俗違規內容,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對其未經批準舉辦營業性演出的行為,安徽省淮北市文化旅游體育局于今年8月依法給予其罰款和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4
天津某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在天津市某酒吧舉辦名為“綁定派對”的演出活動,表演伴隨著DJ音樂對女性實施捆綁、滴蠟、抽打等性虐待行為的內容,顯著危害社會公德。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且營業性演出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禁止內容的行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8月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5
藝人蔡某某的代理公司上海某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不具備演員經紀機構合法資質,利用其獨占性藝人資源,在該藝人巡回演唱會北京站演出活動中,實際負責演出內容、演出票務、收入結算等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并存在侵害公眾正常購票觀演權益的風險。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行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11月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繼續指導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有關工作,加強演出市場執法監管,持續做好違規演出內容營業性演出活動查處工作,切實維護風清氣正的社會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