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離婚案子久了就知道,男女那點破事,永遠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一段婚姻能維系比較長的時間,說明大體利益關系是平衡的,不存在一方絕對的壞,一方絕對的好,都是成年人,完全吃虧的生意是做不長的。
在社交媒體上,為了吸引眼球,關注重點基本上都在男女褲襠子事情上,可真要看清事情的真相,那就必須盯著錢看。
這次李靚蕾以“蕾神之錘”之力錘爆王力宏,有人說是想在離婚協議中多要點補償,但真要錢,錘爆王力宏是得不償失的,王力宏的代言沒了,商業價值沒了,成了失德藝人被封殺,王力宏沒錢了,對離婚補償以及三個孩子的長遠利益是非常不利的。
從現在雙方公布的信息看,女方是提了經濟上的要求兩億,這個金額對王力宏的身價來說,算不算高,我不知道,但最后談判的結果是1.5億,這筆錢里肯定是有房產的,從王力宏最后的一條微博看應該還沒過戶到李靚蕾名下。
談判的過程有兩年時間,等談判結束之后,王力宏方先爆料婆媳不和,然后和平分手,這徹底徹底惹怒了李靚蕾,房子沒過戶,還向我潑臟水,然后發生了蕾神之錘。
我先說王和李之間對婚姻的認知這種分歧的根本原因是雙方對婚姻的認知并不相同,站在李靚蕾的角度看問題,王力宏你只要跟我結婚了,那我就是你人生合伙人,你婚后賺到錢我就有一半的收益,同時在婚姻里我也付出了,給你生了三個孩子,讓你王家傳宗接代了,所以無論是根據法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還是根據道義,如果離婚拿走一半,并且要求生活品質不下降并不過分,這就是站在合伙人的角度來認定婚姻的。
而王力宏一家不是這么認為的,我認識不少有富人,對婚姻的認知是一種資本家和勞動者的關系,就是你為什么肯做我老婆呢?
那是因為我長得帥,或者有錢,就像求職者為啥要去大廠,大廠給的工資高又有前途。
女孩子想找高富帥也是這道理,你既然作為我的老婆,我給你優越的生活同時你作為我的老婆去社交也有面子,像不像大廠提供的各種員工福利以及大廠的TITLE。
當然勞動者要付出勞動,那妻子也要付出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的勞動,但就像勞動者不能干涉老板如何投資更無權置喙老板的私生活,妻子對家里的財政大權也不能管,更不好干涉我的私生活。
男方的邏輯是,雖然法律上是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可要知道我賺錢靠的是我自己的能力和名氣,甚至家族多年的資源,即便沒你這個老婆,我也能賺這么多,可你這老婆沒了我,你真去做所謂的獨立女性,職場女性,你能在六七年里賺1.5個億?
我承認你對家庭是有付出的,但這份付出不值得那個價錢,可以理解為富人承認子宮的價值,但絕不承認子宮有那么高的價值。
這樣的不平等條約能形成必定是男方的社會階層要比女方高很多才行,就像大明星會找小網紅結婚,大明星覺得自己足夠有錢有名,日子也不過的不錯,干嘛要找一個老婆對我管頭管腳。
所以男人拒絕門當戶對向下找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花錢買自由,又要婚姻的軀殼維持社會形象和傳宗接代,又不想被婚姻所束縛,當然起碼的面子也是要的,所以會選擇出錢給女方鍍鍍金,維持起碼的體面。
對女方來說,雖然這是不平等條約,但看上去真是一條階層逆襲的捷徑,可以逃避叢林競爭的職場,可以過看上去光鮮亮麗的生活,考慮到富人在總體人群中的比例,雖然網上的輿論是一致罵男人,但現實中愿意簽下這不平等條約的女性是不少的。
我再說回王力宏那離婚案,哪怕雙方對婚姻的認知有點不同,可在離婚的時候大體也談攏了,畢竟有三個孩子在算雙方的利益共同體,撕破臉對孩子也不好。
外加在婚姻存續期間,李靚蕾是全職太太,家里錢主要靠王力宏來賺,既然是王力宏在賺錢,那王力宏就有各種各樣的辦法來把賺的錢轉移到父母名下,因此在法律上李靚蕾是吃虧的, 所以她會選擇簽下那份城下之盟的離婚協議,畢竟真打官司可能1.5個億都未必有。
本來事情到此結束了,王力宏繼續當他的優質偶像撈錢還通過婚姻得到三個孩子,李靚蕾差不多也能一輩子過富足的生活。
可偏偏王力宏在離婚后,一方面房子拖著不肯過戶,又把離婚的鍋甩女方頭上,這操作簡直太愚蠢了。
在法律上,王力宏那些褲襠子事對財產分割影響不大,那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律上可沒有男人出軌,凈身出戶,千刀萬剮的規定,可到了社交媒體上,你一個優質偶像犯點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這瓜群眾可太愛吃了。
其次是王力宏太不懂人性了,如果離婚協議沒談攏,女方還未必會曝,把你整破產了,對自己也不利,撕破臉了也難談一個好價格,想想雙方離婚協議談了兩年,雙方心里明白這本身就是持久戰,耗就耗著。
真談的價格滿意了,女方或許就算了,最可怕的是你給女方談了一個城下之盟,還要對方講契約精神,一方面女方知道1.5億那已經是她口袋里的了,不用擔心分不到錢,這時候哪怕純粹出氣,錘爆你又如何,況且現在不像過去自媒體具有極大的商業價值,錘爆王力宏之后,李靚蕾的人設就變了,本來算一個豪門棄婦,也就日子過的比普通人好一點之后。
可只要錘爆王力宏,出氣的同時,還塑造了自己的人設是一個敢于反抗男權社會的英雄,只要有了流量和人設,還怕賺不到錢?
說的難聽點,過去錘爆前夫,那是損人不利己,現在如果你前夫是一個名人,那在拿好分手費后再錘爆前夫,是損人利己,千萬女性視你為反抗男權又不依靠男性的女性精英。
王力宏的錯就錯在沒看到時代的改變和自媒體的強大,要知道明星的瓜現在可是自媒體上唯一又有流量又能暢所欲言的內容。
這時候王力宏聰明的做法是公布離婚的時候,多說點自己沒陪伴好家人的話,給足女方面子,做人留點口德,對自己和孩子都有好處,可偏偏王力宏的公關團隊或許是為了維護自身形象,說離婚是婆媳不和,這簡直又巨嬰又愚蠢。要知道這法律上的玩法和輿論上的玩法是截然不同的,王力宏那些褲襠子事在輿論上等于判了他自己死刑。
王力宏這事,看似是一個明星八卦,但對富人來說產生的影響可能比各位想象的大,富人天然對風險敏感又厭惡風險,尤其是婚姻的風險,因為人太不可控,其次是只要結婚,那就不能亂搞,必須專一,無論你的婚姻是合伙人模式,還是勞資關系模式。
那富人索性選擇李澤楷模式,就談戀愛不結婚,然后女朋友重金代孕,婚姻有忠貞的道德義務,那就不要婚姻了吧,否則找一個老婆等于在身邊放一個隨時可能生變于肘腋之下的核彈,太不安全了。
對那些想上遷婚的女孩子來說,輿論場上每一次男女互撕,最后即便女性大獲全勝,但未必對普通女性有利,富人花心但不傻,既然婚姻對富人只有壞處沒好處,那就李澤楷模式,過幾年人造子宮研發出來了,可以徹底解放婦女了。
資本家的思維就是,勞動者當然有這樣那樣的權利,輿論上資本家更是萬惡之源,那索性我就用機器生產吧,未來就用科技代替女性的子宮。
為啥男女互撕的游戲,在名利場總是男人輸,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富人是穿鞋的,有名氣有錢也要臉,相信女方也是知道這一點,找個有錢有名氣的老公,即便他對不住我,即便法律上對我不利,輿論上我也能討回公道,這道理女方懂,男方也懂。
而且現在的輿論形勢是,只要罵渣男可以自帶天量的流量,無論錘的初心是什么,結果就是只要錘,就有流量,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當社會輿論給了女方這么一個合法傷害權的時候,光腳的屌絲不怕,有錢人怕不怕呢?
隨著富人越來越多的退出婚姻找個游戲,只短擇絕不長擇,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姻是對女性巨大的束縛,婚姻讓女性不能在職場打拼,婚姻讓女性依附男性,總之婚姻對女性沒好處,所以不給你婚姻是為你們好,女性就該努力去職場打拼,做精英優秀的獨立女性。
那女性巨大的生育成本只能自己承擔,獨立女性就徹底獨立,不要靠男人,找屌絲承擔那是做夢,屌絲沒錢沒名氣,更是光腳,你鬧騰都沒人要看。
對富人來說,假如要選擇婚姻找個模式,那就必須自我閹割,謹言慎行,管好自己的下半身,管好自己的嘴巴,把配偶當成一個隨時可能傷害自己的員工,那這婚結的還有什么意思。
富裕的歐洲已經走在我們前面了,有興趣可以去查查歐盟國家的結婚率和非婚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