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有媒體從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獲悉,因陳某涉嫌敲詐勒索,已于12月22日對陳某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消息傳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為何采取取保候審?北京英云律師事務所馬廣宇律師介紹,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適用范圍有一定的限制。“第一種情況是刑期比較輕,可能判處拘役或管制等,如果是這種情形,說明陳某可能犯罪情節比較輕,或金額較少;第二種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至于危害社會的,這種情況就需要由公安機關來把握。還有一種情形是,應當逮捕,但該人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或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對陳某采取取保候審,是因為哪一種情形,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馬廣宇律師認為,從敲詐勒索罪量刑起點、陳某與歌手之間的關系以及雙方的經濟基礎來推斷,涉案金額不會太小,那么,量刑期限應當不至于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所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有可能是因為正在懷孕,或者說是有其他嚴重疾病。”陳露如何定罪量刑?有律師表示,陳露以條件威脅霍尊索要賠償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且數額已達到“特別巨大”的范圍,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紅星新聞報道,12月23日,霍尊的一位朋友張先生對話紅星新聞記者,講述了他所了解的霍尊和陳露之間有關索要“公關費”的談判、報案、取證過程。張先生稱,據他了解,霍尊準備刑事程序走完后對侮辱誹謗啟動民事訴訟。至于霍尊是否會考慮諒解陳露,張先生表示,目前根本不具備諒解的客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