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據天眼查App顯示,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436萬余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關聯案件為該公司與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演出合同糾紛。
相關文書顯示,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第三季節目的嘉賓參與2期節目錄制,費用共計400萬元,元純公司因未支付錄制費用被林志玲關聯企業御葵工作室起訴,最終法院對御葵工作室要求元純公司支付合同款400萬元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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