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黃曉明和Angelababy共同發聲明宣布離婚,承諾未來仍是家人,而外界也好奇,他們怎么會選在新年前離婚?
黃曉明和baby選在年前離婚,讓網友也好奇,怎么會在這個時機點分開,有媒體列出了其中的6大優點分析。根據過往數據,離婚淡季分別是2月、3月,最低是1月,因此選在這時間,民政局人少,辦理業務快,另外還有不用糾結去誰家過年、不用被催生、不用被親戚勸和等優點。最后就是小朋友能避開被要求表演才藝還有不用給對方的親戚發紅包,綜合以上的6點分析,在年前離婚似乎也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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