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冪與武漢子潤米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相關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楊冪訴稱,被告擅自在某網店大量、公開使用載有原告肖像的圖片等進行商業宣傳,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權。被告辯稱,其店鋪經營規模較小,且無主觀侵權故意。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其店鋪商品售賣頁面使用原告照片,具有營利目的,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等。
另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武漢子潤米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已因該侵權糾紛被北京互聯網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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