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楊洋名譽權案案件判決結果公布,楊洋方律師事務所公開案件簡訊,表示針對被告人許某對楊洋進行侮辱、誹謗,侵犯楊洋名譽權一事,遵照生效判決書,許某需在微博首頁置頂位置登載致歉信向楊洋先生公開致歉。
在案件判決生效后,被告許某已遵照楊洋意愿將應賠償款項全部捐贈公益。除公布案件進展外,事務所同步公開了被告道歉信及公益捐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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