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楊曙光律師發表律師聲明稱,受唐人影視、海口唐人紅果及胡歌先生委托,近日發現江西京尚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胡歌先生的肖像、姓名進行商業宣傳的行為侵犯了胡歌的合法權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向胡歌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并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
該公司自2021年8月起,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將胡歌的肖像照片修改成品牌代言的廣告形象,惡意引導消費者誤認為胡歌為品牌及產品的代言人。
律師聲明稱胡歌未與該品牌建立過任何形式的商業合作關系,該商業主體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律所已進行相關證據保全,同時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任何商業信息均以胡歌官方發布為準。
關鍵詞: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