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周揚青委托的律師事務所通過官方平臺公開周揚青名譽權被侵犯一事案件結果,并曬出了被告對原告周揚青的道歉信。
現根據法院判決,被告王某手寫了道歉信向周揚青道歉,并要發布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中。另外,還需向原告周揚青進行一定的金額賠償。
據悉,被告曾在多個社交平臺以“勛哥很忙”、“勛哥不忙”、“勛哥講營銷”等用戶名發布多條針對周揚青的不當言論,侵犯周揚青的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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