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4月1日,吳京與廣州妃后美容品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吳京為上訴人,廣州妃后美容品有限公司為被上訴人。
文書顯示,此前,廣州妃后公司在其授權的淘寶店鋪與微信公眾號中多次利用吳京肖像進行商業宣傳,事實上吳京與其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吳京對此索賠10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廣州妃后公司致歉并賠償吳京10萬元。
吳京上訴認為,廣州妃后公司的侵權情節非常嚴重,但一審判決賠償金額嚴重過低,未能彌補其損失,且廣州妃后公司通過虛假宣傳,已從中獲取巨大利益,嚴重欺騙了消費者等。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考慮吳京的知名度、廣州妃后公司的過錯程度等作出的判決并無不當,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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