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虹(左)和張庭(右)
連日來,張庭夫婦涉嫌傳銷事件持續(xù)發(fā)酵,而演員陶虹也成了深陷輿論漩渦的人。4月21日,“陶虹從張庭夫婦經營的達爾威公司5年分紅4.2億”的爆料沖上熱搜。當天,封面新聞記者電話聯(lián)系到了陶虹的經紀人劉小姐,對方聲稱對陶虹和張庭夫婦公司之間的經濟往來并不知情。而石家莊裕華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確認了陶虹與此事相關,并透露正在調查當中。
5年分紅4.2億,陶虹曾位列達爾威第七位股東
有媒體報道稱,演員陶虹從張庭夫婦經營的達爾威公司5年分紅4.2億。其中后3年2.6億分紅是達爾威處于傳銷階段的分紅。目前,陶虹已要求從該公司退股。隨后,相關話題沖上熱搜第二。
因為張庭的演員身份,這些年張庭的直播和達爾威的活動中,陶虹、汪東城、陳小春、明道、胡海泉、辰亦儒、王琳、李湘等眾多明星均曾現身。作為張庭的閨蜜,陶虹則曾被指直接入股上海達爾威。
據某商業(yè)信息查詢平臺顯示,陶虹本人在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任董事并持股約1.93%,位列第七位股東。此外,其還通過北京最陶然服裝服飾有限公司持有達爾威公司約4.7%股份,是達爾威第五大股東。
據了解,最陶然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017年5月,其投資人由陶平變更為陶虹,并100%持股。值得一提的是,最陶然共投資4家公司,除達爾威公司外,其投資的上海淘不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另外3家公司也均與張庭夫婦相關。
石家莊裕華區(qū)市監(jiān)局確認陶虹曾介入張庭公司
該商業(yè)信息查詢平臺還顯示,陶虹直接關聯(lián)的16家公司中14家為存續(xù)狀態(tài),包括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洋得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真樂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版圖涉及影視、傳媒、貿易、投資等。據悉,在達爾威公司被曝光組織策劃傳銷后,陶虹已在辦理相關手續(xù)嘗試從該公司退股。
4月21日,封面新聞記者電話采訪了陶虹的經紀人劉小姐,當問及陶虹曾參股了達爾威公司并得到巨額分紅一事是否屬實時,劉小姐說:“我不知道陶虹投資商業(yè)方面的事情,我對她的演藝事業(yè)比較了解,她投資張庭公司這方面的事情。我也不清楚。”
隨后,封面新聞記者又采訪了石家莊裕華區(qū)市監(jiān)局反不正當競爭科的一位負責人,因為張庭林瑞陽夫婦創(chuàng)辦的“TST庭秘密品牌”,其運營主體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涉嫌傳銷,其公司名下96套價值17億的房產正是被石家莊裕華區(qū)市監(jiān)局所查封。該負責人回應說:“陶虹肯定是介入了張庭的公司。但目前還暫時不能提供具體信息,因為現在上海的疫情原因,我們的調查進度受到一定影響。”
律師觀點:若參與了非法經營,則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陶虹曾參股涉嫌傳銷的達爾威公司,就算她退股,需不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這也引發(fā)網友的熱議。有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陶虹曾是達爾威股東,不可能不參與經營公司日常業(yè)務,也不可能不向這個公司的業(yè)務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因此陶虹本人存在違法的重大嫌疑。此外,陶虹曾從達爾威多次分紅,但具體哪些分紅、相應金額是否涉及傳銷所得,還需要相關部門具體認定。
封面新聞記者也采訪了成都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林律師說:“如果經查實股東在公司經營期間所分得的利潤屬于違法犯罪所得,那么該部分收益就屬于贓款,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追繳或者沒收。如果有證據證明股東收益是其正常合法的投資收益,則不需要承擔退贓退賠的責任。”
林律師還表示,陶虹是否退贓退賠需要看股東的收益是否為非法所得,同時,若公司股東參與了非法經營并進行了相應管理,則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關鍵詞: 達爾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