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李易峰工作室發布聲明,回應浪莎起訴李易峰及李易峰工作室,并表示李易峰先生與“浪莎”品牌無任何形式合作。 并且提到已于2020年發布相關聲明,與“浪莎”品牌無任何形式合作。
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浪莎與李易峰工作室等相關侵權責任糾紛新增開庭公告,原告為浪莎針織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告為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億圣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李易峰,開庭日期為5月11日,經辦法院為義烏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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