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長春國貿爆料稱,自己家里的有線電視費用到期停止服務了。于是他去位于長春市長春大街上的吉視傳媒營業廳辦理續費業務。由于受到疫情影響,吉視傳媒規定,客戶不能進入營業廳內辦業務,客戶將費用交給門口的工作人員后,再由工作人員進入大廳內去操作并打印單據。當時他也沒仔細看,拿到單據后便匆匆離開了。回到家后他才發現,繳費后營業廳只給打印了業務受理單,并沒有給發票。
于是,第二天該網友咨詢了當天辦理業務的吉視傳媒長春大街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問她為什么只給了客戶業務受理單而沒有給開發票?工作人員的回復簡單且肯定,稱:“這個就是我們的發票。”這個回應給網友弄得一頭霧水,“你確認這個(業務受理單)就是發票?”過了一會,工作人員才又回復:“你要是開增值稅發票,現在營業廳沒正式開門兒呢,沒有增值稅發票,現在只有這個受理單,正常辦業務也都是這種受理單,昨天那些辦業務的所有的人都是這種。”該網友認為,當天辦理業務無法開發票,吉視傳媒的工作人員應該有義務現場向客戶解釋清楚。客戶問及此事時,工作人員竟然以“受理單就是發票”錯誤言論誤導客戶?!當天有很多老年人去排隊繳費,如果上歲數人又不太懂,是不是就相信“受理單就是發票”了?吉視傳媒為什么要這么做?這其中有沒有內情貓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