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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趙麗穎和馮紹峰宣布離婚。兩人在聲明中坦言因拍戲越走越近,婚后聚少離多感情變淡,才決定分開,然而兩人離婚后關于馮紹峰和其他女人過從甚密的謠言不斷。近日,有網友查出馮紹峰狀告其中一名造謠網友的結果出爐,因法院判定該網友并沒有馮紹峰出軌的證據及真實性,破壞馮紹峰的形象和名譽,判網友須賠5萬元人民幣賠償金。
馮紹峰和趙麗穎2018年10月官宣結婚,隔年三月生下一子,八月有名網紅跟朋友透露自己成為fsf的小三,對話中又提到趙麗穎,疑指馮紹峰出軌,對此,馮紹峰公司急發聲明回應,指此為虛假訊息,“馮紹峰先生從未與其他女士發生不正當關系”,并揚言提告。
去年馮紹峰和趙麗穎投下震撼彈證實離婚,網上流言蜚語因此而起,據媒體報道,去年4月有位化名為“芒果扒皮醬”的公眾號,以“劈叉女星老公出軌?”為題,又以“發順豐”暗指馮紹峰,指“發順豐”偷吃圈內三線女星“阿X”,還讓“阿X”有了身孕,“發順豐”的媽媽知道后因不希望兒子斷送事業,就逼兒子和“阿X”斷絕關系,“發順豐”還逼“阿X”墮胎,引來超過10萬以上的點擊量。
對此,法院認為網友影射的代名詞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已經足夠讓人聯想到是馮紹峰和趙麗穎,而文中指男方帶小三去墮胎,“被告發布的上述內容沒有證據證明其真實性,但極易讓公眾產生與事實不符的聯想和猜測,不可避免地造成原告社會評價的降低”,故判網友需致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計5萬元。
見此,其他網友回應:“支持維權,但是請男方粉絲少帶女方,女方粉絲會帶劈叉女星這種字眼嗎”“請男星粉絲獨立行走!關女演員什么事”“請營銷號閉嘴,也請不理智的趙麗穎粉絲看清楚了,再造謠下一個賠錢的就是你”“支持!!為了造謠使用代號,同樣是違法的。內娛各家明星學起來,該起訴就起訴,現在的爆料號們公眾號們編料越來越像小學生編故事了。”(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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