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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7月21日,據外媒報道,繼6月初,約翰尼·德普狀告前妻艾梅柏·希爾德誹謗案以德普勝訴告終后,艾梅柏律師向美國弗吉尼亞州Fairfax County法庭提交了上訴意向通知。
她的一名發言人表示:“我們相信法庭犯了錯誤,導致此案未能作出與第一修正案相符的公正判決。雖然我們知道今日的提交行為會在社交媒體上點燃一把火,但為了保證公正,有一些步驟我們是必須邁出的。”
據稱她目前尚未按弗州當地法律繳納上訴必須的830萬美元。上訴的進程要推進,終究是要解決這個費用問題的,但要像如今這樣開始提起上訴的流程,只需繳納500美元。
德普方發言人對此作出回應,表示陪審團是在聆聽證據后做出的明確、一致的判斷,“我們保持著對此案的信心,相信判決能站得住腳”。
6月2日,約翰尼·德普狀告艾梅柏·希爾德誹謗案勝訴。此次7人陪審團肯定了德普全部三項訴訟請求,判定德普獲得10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以及5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共1500萬美元(約合1億人民幣);艾梅柏·希爾德的反訴訟三項請求中有兩項被否定,一項獲肯定,獲200萬美元(約合1300萬人民幣)補償性賠償。
隨后,針對艾梅柏律師以“15號陪審員身分不符”要求審判無效、重新再審,德普的律師發出法律文件反擊,要求法庭無視她的要求。時隔多日后法官作出回應,表明駁回請求,更暗示“浪費大家時間”。
根據媒體報道,先前艾梅柏的律師要求重審的原因是指出第15號陪審員應該是個77歲的長者,到場參與陪審團工作的卻是個和他同姓、同住址的52歲中年人,她質疑原本沒有被召來加入陪審團參與審判的人,卻大搖大擺的坐在位子上,且對于最后的宣判結果給出意見。艾梅柏方因此認為程序不公,要求重審。
法官駁回要求,指出官司訴訟長達1個多月,看到有不符合先前條件的陪審團成員,就該提出異議,當事人不能等收到不利判決后才提出異議,尤其這還是早就被公布的資料,而當德普、艾梅柏在進行審判前,認同法院程序,沒有提出任何意見,就代表大局已定,之后的抗議都等于是打臉當初的自己,該報道更指出法官認為原本可以早就提出的異議,在判決結束后1個多月才再度提起,并要求重審,是不公平的。
另外,在美國“Law & Crime Network”網站所提供的資料中,提到該陪審員是與其他陪審員一樣經過一連串的審查,透過正當程序后才有陪審員資格,并不是隨意找來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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