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企查查APP顯示,上海禾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TST庭秘密所屬公司承攬合同糾紛民事二審判決書公布。詳情為,原告禾松文化公司訴稱,2020年5月,其與被告達爾威公司簽訂《TST酵母精粹文創體驗館多媒體合同書》,約定被告委托原告制作多媒體影片,合同總金額為76萬元,其中45.6萬元未支付。法院認為,基本可以判定禾松文化公司已履行了合同項下的絕大多數的合同義務。裁判結果為,雙方合同解除,達爾威公司判賠原告損失39.6萬元。
達爾威公司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達爾威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且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最終,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關鍵詞: 張庭夫婦公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