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現在被執行了嗎?理當判處死刑,而且立即執行,因為她的罪孽滔天,勞榮枝所犯之罪太深,不可以被諒解,也不可能被輕判,她雙手粘滿鮮血,是七條人命啊,她的死刑是對這些死者最后的一個贖罪和交代。
這20年里,她惶惶不可終日,過著逃命的日子,她已經逃脫法律制裁20年,也茍且偷生了20年,現在該是她為犯罪承擔后果的時候了,所以說她肯定會執行死刑。
因為她的罪孽太深,7條冤魂,真的難以想象這個看似溫柔漂亮的女人,卻心如蛇蝎,已經沒有了人性,不管這二十年她是否后悔,是否為自己的犯罪懺悔,這都不能成為原諒她的理由。
所以說勞榮枝判處死刑,也是全社會希望的一個結果,更是法律的一個交代,她必須得為她的犯罪承擔這個后果,其實她在這二十年里一直都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因為一切犯罪不可能逍遙法外,一切逃脫只是一種僥幸罷了!
面若桃花,心如蛇蝎,或許就是對勞榮枝最好的一個寫照,她早就人不人,鬼不鬼,其實她也知道因果報應,遲早會到來,只不過讓她逍遙法外了二十年,那些被她殺害的人,等了20年,終于會有一個交代了。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不要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判斷力。
第一,各個媒體都寫著身背七條人命,從新聞資料看,當年法子英案件沒留過一個活口。也沒有留下任何關于勞榮芝直接犯罪的證據,而他又全力為勞榮芝開脫,所以我相信勞榮芝到底參與了幾個命案,到底參與什么程度,還不能言之過早,我相信警方在當年也是這樣,雖然確定勞榮芝參與,而且極大可能參與七條命案,但是到底參與幾起,參與什么程度,警方也不能確定。
第二,大家要明白一點,真相和法律判決是兩碼事,簡單點說,法官明明知道別人確實欠了你錢,可是只能判你敗訴,因為你沒有欠條,或者欠條不符合法律要求。
第三,關于死刑判決,不要停留在過去那個時代,在過去死刑判決沒有現在核審要求這么高,當初法子英的時代,哪怕沒有任何證據,只憑犯罪人的口供就可以判死刑,這種情況就出現了很多冤假錯案,例如呼格案,那時候死刑判決說白了,好人有可能被錯殺,但是壞人絕對不會逃脫制裁。
現在不一樣了,只憑口供是不能判死刑的,哪怕勞榮芝自供參與七條人命,而且是主犯,如果沒有其他直接證據是不能判死刑的。如果你去自首說殺人了,如果判你死刑必須有完整的證據鏈,尸體,兇器,細節,動機,缺一不可。所以現在的死刑核審,就是有可能會放過壞人,但是絕對不會錯殺好人,呼格案已經成為過去,這是法律的進步。
所以勞榮芝最后的判決結果,還是看證據情況。
背負著7條人命,你說會承擔怎么樣的刑事責任?當然是罪該當誅!
勞榮枝的罪名是犯故意殺了人、綁架、搶劫一案,三罪并罰的話,應該千刀萬剮了。
她在法庭上否認了殺人罪,說是被法子英脅迫的,我們能信嗎?
她認識法子英是被他的“英雄氣概”所征服的。法子英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小學尚未畢業,就浪跡天涯。15歲犯流氓送勞教所3年,出來后又犯罪判了10年,刑滿釋放后仍不知悔改。
而此時的勞榮枝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少女。在一次婚宴上,法子英認識了勞榮枝,并被她的美色深深吸引。散席后,法子英就對勞榮枝展開猛烈的攻勢,提出送勞榮枝回家。
第一次,勞榮枝還是有些防備的,送到家附近,她就讓法子英離開。但細心的法子英知道了勞榮枝家的大概方向。
不久,法子英找上了門。一來二往,她愛上了“有故事”的法子英,并認為他是一個“英雄”。
這個時候,勞榮枝所在的石油子弟學校傳聞要解散。法子法鼓惑勞榮枝停薪留職,跟著他一起做生意,天真的勞榮枝就此離開了學校。
這哪里是做生意?干的是殺人越貨!勞榮枝負責在KTV坐臺釣魚。然后帶到出租房實施綁架、搶劫,錢一到手就把受害者殺害,有一戶熊姓遇害者慘遭滅門!
他們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最后因受害者家屬報警,警方逮捕了法子英并執行槍決!從此,勞榮枝開始了亡命天涯!
7條命案,樁樁都與勞榮枝有關。就算她是從犯,也是必死無疑!
系列劫財殺人案,不是普通殺人案。造成7人殘死,只要參與了,就是死刑。量刑證據要有時代背景,現在有監控,可以證據視頻化。但是幾十年前,沒有電子視頻監控,就不能用現在證據標準去要求過去案件量刑。單個普通殺人案,有主有次。系列殺人案沒主沒次,均是主犯,分工協作,肯定死刑。
量刑證據有過去時代性。法院要大膽果斷地審判。現在有些人就是拿現在科技手段證據去要求裁定過去犯罪,如果以此,那過去重案,現在看都屬證據不足。所以說,量刑證據有它的時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