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大S發聲明回應,稱從來沒傷害過汪小菲身心,也向來祝福他,對張蘭也發自內心尊敬,愿就此停止紛爭,好聚好散。
對于孩子的監護權,她表示從沒想過單獨監護,而是共同監護。她還稱孩子們都期待明天終于能看到爸爸,希望汪小菲不要封鎖她,導致她沒能第一時間提醒其勿情緒性發言而觸法。
據悉,11月21日,臺媒爆料大S起訴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支付相應費用。汪小菲曬出4000萬臺幣賬單,多次發文嗆聲大S、小S以及S媽。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汪小菲還多次發文表示,明天將回臺北。他還曾發文稱:“為了我孩子,我要把孩子帶回來”。不過目前這條內容已經被刪除。
聲明稿全文:
謹代當事人徐熙媛聲明如后:
“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和張蘭女士也發自內心尊敬。至于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并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對于孩子的監護權,本人也從沒想過單獨監護,而是共同監護,奇遇種種皆由小菲和我雙方同意,并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我一概遵從。孩子們都期待明天終于要看到爸爸,也希望小菲不要封鎖我,導致我沒能第一時間提醒他勿情緒性發言而觸法。非常抱歉給大眾帶來負能量,愿就此停止紛爭,并祝麻六記生意興隆。”
當事人徐熙媛自始遵守雙方調解內容,好聚好散,以保護小孩,不曾于媒體負面發言,也向來祝福汪先生。所有媒體報道并非其所愿,請本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就此停止紛爭。
徐熙媛
賴芳玉律師
2022 2年1 2 1 日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