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這幾天,大冪冪和小凱的瓜,在坊間流傳得沸沸揚揚……很多人留言問我:到底咋回事?作為吃瓜寫手,今天,就給大家扒一扒這個瓜。
一、
這個瓜,其實是一個陳年舊瓜,這兩天突然熱鬧起來,是因為下面這張截圖。
截圖里說,某廣告商要對王俊凱和楊冪的廣告進行重新審核,要“提前做好下刊準備”。
按照以往吃瓜經驗,只有明星犯了什么大錯,合作方要解除合約時,才會這么說。
因此,這次廣告商的“提前做好下刊準備”,讓很多人猜測:兩人是不是要出事了?
這個消息伴隨各種猜測,很快就上了熱搜。
針對這個傳聞,雙方很快就給出正面辟謠。
王俊凱后援會官博發文說,關于王俊凱近日的傳言,都是謠言。王俊凱所有的廣告,都在正常進行中。
同時,楊冪工作室也給出了辟謠聲明。
兩人同時發辟謠聲明,到底有什么瓜呢?
有網友發現,這事其實可以追溯到,去年的一個實名舉報視頻。
去年9月,有一名余女士在網上實名舉報了王俊凱。
她聲稱,自己在朋友的介紹下,于2020年6月,和王俊凱合拍了一個海報,感覺還不錯。
為了后續合作,她添加了王俊凱經紀人的微信。
可她沒想到,后來雙方再見面時,王俊凱經紀人態度十分不好,而且很不專業。
不僅吐槽各大平臺的不合理安排,還當著她的面透露了王俊凱的隱私,說他和某知名女星有不正當關系。
她曝光后(這是她第二次實名舉報),遭到王俊凱粉絲的網暴,導致丟了工作,生活變得一團糟。
而且,她說自己是一個癌癥患者,現在因為這件事兒,導致自己病情加重,不得已起訴了王俊凱……
在那之后,王俊凱一方要求她撤回訴訟,并且威脅她說,如果他和該女星的視頻流出,會出人命。
這個實名舉報視頻一出,瞬間引起熱議。
畢竟王俊凱作為當下頂流男明星之一,擁有龐大粉絲基礎。如果他塌房,勢必會引起內娛的大地震。
與此同時,網友也在猜測,視頻中提到的知名女星到底是誰,兩人之間又有什么不正當關系呢?
二、
關于女星是誰,網上并無實錘。
但一個網友,給出了一個名字縮寫“ym”,把矛頭指向了楊冪。
楊冪這個名字一出現,很多吃瓜群眾覺得“合情又合理”。
因為有關“楊冪潛規則小奶狗”的傳聞,坊間一直有所流傳。
這個傳聞最開始的版本,說小奶狗是四字弟弟。還說兩人不僅關系匪淺,還發生過親密關系。
而四字弟弟那些令人眼紅的資源,也是楊冪幫忙爭取來的。
但這件事,只停留在傳聞階段,并無任何實錘。
后來,這個小奶狗又變成了王俊凱。
有些人找到了一些線索,試圖提高這個傳聞的可信度。
比如,王俊凱說自己有兩個偶像,一個是周杰倫,另一個就是楊冪。
還有人發現,兩人經常在微博互相慶生。楊冪還曾叫過比自己小13歲的王俊凱“大哥”。
而最讓吃瓜群眾興奮的“證據”就是,楊冪曾在某節目中開玩笑說,要幫女兒“試一下”王俊凱。
但這些信息,根本就不能被稱之為證據。
娛樂圈明星互相慶生,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楊冪的那句玩笑話,也沒有任何的實錘,不能證明兩人真有什么不正當關系。
不過,這次的大瓜,除了實名舉報視頻,還有一份“證人證言”。
而真正勁爆的內容,都在這份“證人證言”里。
三、
從內容上看,這個證人是余女士的朋友。余女士在與王俊凱打交道的過程中,證人均在現場。
這份證詞中,有一段很勁爆的內容。
就是王俊凱與某女星發生關系時,王俊凱只有16歲左右……有人說,這里打了馬賽克的某女星,指的就是楊冪。
但是,按照時間推算,當時楊冪還沒有與劉愷威離婚,而且王俊凱還是一個未成年……怎么就會有這種事?這不合常理,更不合倫理啊!
所以,這份證人證詞,真實性存疑。所謂實名舉報和證人證言,都只是一個形式,而不能代表這一切都是真的。
余女士雖然信誓旦旦,但始終都沒拿出確切的證據,也就是她口中的視頻。
如果真有實錘,就大大方方地擺出來,讓人無話可說,不要遮遮掩掩,故弄玄虛。
如果是道聽途說,別有企圖,那么該道歉就得道歉,該承擔法律責任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畢竟,互聯網絕非法外之地。
在此,萬小刀也溫馨提示大家:吃瓜需謹慎,話不能亂說。
雖然最近幾年,娛樂圈明星接連塌房,但在沒有確實的證據之前,還是要以明星所說的話為準。
不然你在互聯網上的發言,很有可能成為他們起訴你的證據。
當年,有人在網上管吳簽叫“加拿大炮王”,結果被他起訴侵犯名譽權,索賠3.65萬元。
雖然我們如今都知道吳簽就是炮王渣男,但當初那個網友還是為他的言行,付出了沉痛的代價。
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教訓。
同時也提醒自媒體同行們,在吃瓜的同時要小心法律風險,在爆料人沒拿出切實的證據前,不要輕信爆料人。
近期,就有一個新加坡的L姓藝人,正在瘋狂起訴自媒體。
其實,這個L姓藝人的緋聞,都是他自己在《魯豫有約》等節目里津津樂道爆出來的,很多媒體都跟著報道了。
結果,他不敢起訴自己,不敢起訴媒體,只敢起訴自媒體(大家有被起訴的,可以后臺私信我)。
下面說回楊冪和王俊凱的瓜。
四、
實名舉報視頻火了之后,王俊凱一方也給出了正面回應。
王俊凱工作室聲稱,余女士之前確實與王俊凱有合作意向,但她卻沒有拿出任何詳細的合作計劃,于是婉拒了她。
可在那之后,余女士經常在深夜發信息騷擾工作人員以及王俊凱。
甚至她還揚言,要讓王俊凱見識一下“資本的力量”,并發送相關的“危機公關事件”以及具體實施方案,以此來威脅團隊和王俊凱。
現在還不知道,這次的事件,是不是余女士送給王俊凱的“危機公關事件”。畢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最后,說一說萬小刀對這件事的看法:
1、所謂的視頻,一直沒有爆出來,使這個爆料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退一步講,即使真有視頻,真爆出來,只要不是“捉奸在床”的視頻,依然可以有很多種其他解釋,并不能當作實錘。
2、娛樂圈很多的所謂“事件”,表面看是自然熱點,實際都是利益驅動。
這次辟謠,楊冪方發的聲明,蓋的公章不是她任股東的嘉行公章,而是她自己100%控股的“上海楊冪影視文化工作室”,個中關系令人遐想。
而王俊凱和現有公司的合約,也將在今年到期。解約之年嘛,總是多事之秋,大家懂的都懂……
3、最后說一下:就算兩人真談戀愛,真在一起了,兩人都是單身(16歲、婚內什么的情況除外),有什么不可以?
憑什么只能男人找年輕的小妹妹,就不許女人找身強體壯的小奶狗了呢?
當初,比楊冪大12歲的劉愷威和她在一起沒塌房,郭富城和比他小21歲的方媛在一起沒塌房,張藝謀和比他小31歲的陳婷在一起也沒塌房……
男人老牛吃嫩草沒有塌房,單身女人找個小奶狗,憑什么塌房?
關鍵詞: 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