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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據天眼查APP顯示,唐婷(唐藝昕)與廣州博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裁定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唐婷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博翠公司立即刪除網店及微信公眾號等涉案平臺內所有含原告肖像、姓名的宣傳物料,終止涉嫌侵權行為,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00元。被告博翠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稱其與案外人德尚傳媒公司簽訂《<生活真美好>節目海報服務合同》,約定被告有權使用唐藝昕女士海報,且該合同中對管轄法院進行了約定;被告住所地為廣州市天河區,故本案應當由廣州互聯網法院管轄。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查認為,居住在北京市的唐婷作為被侵權人,可以選擇侵權結果發生地作為管轄連接點,北京互聯網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因此,駁回被告博翠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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