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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汪小菲曬圖回應起訴大S一審敗訴,他表示:“每周司機都會向我請款,該照顧孩子的費用從學費到買草莓,買文具到剪頭發,作為一個父親我一分都不會少,這只是冰山一角。”并稱自己會繼續上訴。
據悉,此前大S索要750萬新臺幣(約合160萬人民幣)生活費,汪小菲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沒有違反依離婚協議給付大S的義務,但臺北法院判汪小菲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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