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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據臺媒,大S透過經紀人針對汪小菲曬出的請款單以及繼續上訴的意愿回應:“判決就是給他的回應。”
此前,大S向汪小菲索討750萬元新臺幣生活費一案一審結果出爐,臺北地方法院3月27日判決汪小菲敗訴,可上訴。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調解筆錄約定給付生活費,申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財產。
對此,汪小菲在社交平臺曬出九張司機請款單并表示:“作為一個父親我一分都不會少,我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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