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丁晟導演,由楊冪、于謙、田雨等人主演的電影《沒有一頓火鍋解決不了的事》劇組一位工作人員的女兒發文控訴,其父親是該劇組一名56歲的司機,由于在攝影棚工作期間,突發腦溢血,生命垂危。網友還表示,其父每天工作時長約為12個小時,早晨6點出車,晚上9點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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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網友還曝出在父親辦公期間發病后劇組的回應:“在2月22日在攝影棚工作期間,他突發了腦出血,現場丁晟導演,主演楊冪、于謙都在,劇組墊付了12萬醫療費(讓我打了借條,為了救爸爸,我簽了字)。爸爸現在成了植物人,還在ICU里,出來就沒命。今天(4月8日)劇組回復說,劇組解散了,沒人管了,你們家屬去告吧!目前,我手頭的錢只夠維持爸爸ICU住到下周一(4月10日),我該怎么辦啊?”
據悉,該司機的女兒爆料了劇組的三個寒心舉動:
一、該名司機在出事的第二天,就被劇組的人移除了微信的工作群了。
二、司機突發腦出血時,現場丁晟導演,主演楊冪、于謙都在,劇組墊付了12萬醫療費(讓她打了借條,為了救爸爸,她簽了字)。
三、劇組的負責人說:“劇組解散了,沒人管啦!拒絕支付后續醫療費用,你們家屬自己去砸鍋賣鐵吧!”
據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由此可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班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于工傷。因此,上班期間突發腦溢血如果搶救成功,就不屬于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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