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5月10日,據泰媒報道,地方法院歲泰星Tangmo溺亡案做出了判決,第一被告Robort被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并罰款6萬4千泰銖,第二被告Por被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并罰款5萬4千泰銖。
判決結果公布后,Tangmo母親和兩位被告一起牽手走出法庭,Tangmo母親表示滿意判決結果,認為正義得到了伸張,并稱兩位被告是她的好孩子,一直以來都很照顧她。兩位被告則表示感謝Tangmo母親的愛和寬恕,他們接受法庭的判決,未來會繼續照顧Tangmo母親。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