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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黃嘉千在公共平臺發(fā)布律師聲明,回應前兩天夏克立的指控,并表示夏克立故意扭曲事實。
據(jù)悉,夏克立與黃嘉千兩人加拿大的離婚官司部分判決結(jié)果近日出爐,法院判夏克立被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夏克立近期接受采訪,透露自己因為官司問題接不到工作,甚至被抓去關(guān)監(jiān)獄,身無分文的他出獄后還在橋下跟流浪漢一起睡。
夏克立還透露中國臺灣與加拿大的處理家暴案件大不相同,若在中國臺灣申請保護令需要一定程序,但在加拿大只要有一方指控對方家暴,不需要有實質(zhì)證據(jù),對方就會直接被警方“抓去囚禁、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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