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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據臺媒報道,夏克立再次回應黃嘉千的律師聲明,稱“指控是不對的”,表示黃嘉千是否在臺灣無關案情,也表示他會在臺灣法院中公開證據,證明黃嘉千有錯。還表示“黃嘉千不是原告,黃嘉千是作為本案的目擊者和提告者,對我進行舉報,本案的原告是加拿大皇家法庭。黃嘉千無權對本案的流程及判決做出影響及決定。所以黃嘉千所謂的Release Order不是出自加拿大皇家法院對本案件的判決書。對于臺灣律師擅自曲解加拿大皇家法院判決結果,我有保留提告的權利。”
此前,夏克立與黃嘉千去年傳出婚變且被指控家暴,近日傳出加拿大法院判定夏克立遭指控罪名不成立,隨后夏克立發聲,表示自己沒做錯什么,而黃嘉千則透過律師回應“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表示是因黃嘉千返回臺灣居住,程序原因暫停原定八月的庭期,并非如夏克立所稱被判沒有家庭暴力。聲明中還稱夏克立持續企圖將第三人卷入紛爭,“構成持續性之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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