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據澎湃新聞,近日有觀眾曬出楊麗萍舞團最新演出的現場照片,認為舞蹈“陰陽雙修”的表演尺度極大,在網絡引發爭議。類似的爭議在楊麗萍7月編排舞劇《春之祭》時就存在,當時也有網友質疑,認為舞臺演出的整體效果看起來著實“一言難盡”,有些“尷尬”。
對此,楊麗萍以及她的團隊有不同看法,同時也有一些網友也對所謂“尺度極大”不以為然,認為不能把藝術與“色情”混為一談。
(資料圖)
一部藝術作品,有爭論并不一定是壞事,甚至可以說是正常的現象。但是,爭論的目的是形成共識。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爭論的焦點在于:
一是如何理解藝術?二是藝術表達的限度在哪里?三是藝術表達要不要考慮觀眾的感受?
從網友們發表的觀點來看,雙方各說各的理由,各持各的立場。應當說,對于藝術的欣賞屬于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這不代表對藝術的評價是毫無標準,甚至是“任性”的。正確的藝術批評首先要建立在兩個維度上,即思想內容和表達形式。
先說思想內容。這是指作品題材、主題或者形象、意蘊所顯示出來的社會、政治、道德、哲學、宗教等意識形態觀點及其所產生的思想力量。
在談到一些所謂“大尺度”場面時,楊麗萍解釋,男演員飾演的孔雀角色,最終奉獻出了全身的羽毛,以此來獲得女孔雀的自由,就像我們人出生后一樣,身上也是沒有任何東西的。也就是說,至少在主創看來,舞蹈的內容是有嚴肅的思想價值的。
其次是表達形式。它包括作品構成的完美性,形象創造的鮮明性,意蘊表現的深刻性。真正完美的文體,語言、結構、手法都不僅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而且富有張力和彈性,具有充分的表現力。同樣,主創也認為,舞蹈所謂的“大尺度”是為表達思想內容而服務的。簡單地說,如果舞臺效果不夠“震撼”,可能就不符合楊麗萍創作時的初衷。
如此看來,恐怕無法斷言楊麗萍與網友“誰對誰錯”,因為兩者的討論可能不在一個維度。前者考慮的更多是“如何理解藝術”,而后者要問的是“藝術表達的限度”和“觀眾的感受”。
當一部藝術作品出現爭論后,是難以立即作出“定論”的。需要強調的是,藝術批評不是冷冰冰的,它要體現張力和引力。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妨把楊麗萍作品的藝術價值到底有多高的問題留給時間——畢竟經得起檢驗的藝術作品,才有可能成為經典。
但另一方面,又要考慮到舞臺上的演出畢竟是面向全體觀眾的,在探索藝術表達的方式方法時,是不能不考慮觀眾感受的。因為不是每一位觀眾都是專業的舞蹈研究者,也不是每個人都具備非常豐富的舞蹈知識。對于這樣的情況,楊麗萍及其團隊,恐怕也不應該擺出過于“清高”的態度。
因此,演出方或許可以在下次演出前做出一定的提示和介紹,讓普通觀眾自行做出選擇。藝術創作需要寬容,普通觀眾也應該得到尊重,兩者之間有矛盾,更需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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