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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紀之前,以中國女性為主題的學術著作是絕對鮮少的。在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這類學術著作的空窗才有填補。《內闈:宋代婦女的婚姻和生活》作者——東亞史學專家伊沛霞說:“這些著作大多數都嘗試使婦女成為構成歷史整體的一部分,要使用其他歷史研究領域同樣使用的工具考察與女性生活相關的觀念、行動和制度。”言下之意,此類著作是為了在歷史研究領域給予女性,尤其是東亞女性、中國女性以應有的地位,以平視的角度、相同的研究手法、研究工具給予這一題材以相同深度的挖掘,實現題材的撥亂反正。海外漢學有關中國女性相關主題的著作出現得早,1993年出版的《內闈》被譽為海外中國婦女史的開山之作,其研究角度與前人迥然有別。
晚清時期,許多傳教士在以中國為主題的寫作中,用白描的手法將彼時中國女性的生存方式留影。二戰結束后,有關東方、中國的海外漢學專業學術著作呈井噴式出現。與沒有受過學術訓練、缺少學術研究目的的傳教士作品相比,這些作品截然不同,它們往往基于嚴肅且公允的文明比較史觀,對中國文明進行深度剖析與勾勒。但在伊沛霞眼中,這些作品多數著眼于中國文明的父權、宗族、禮教、家長制等內容,而女性并不是研究重點,僅僅是上述核心點的研究側面。
一部分學者和為數相當眾多的讀者認為,研究側重點之所以偏離女性,是因為,女性在中國歷史上長期在變化范圍之外,與歷史發展的推動力量無關,屬于對外界環境的接受者,故而歷史研究側重點的偏離是合乎情理的。而伊沛霞認為,即使在古代中國,女性與歷史發展主線之間的距離也并不遙遠,是游離而非脫離。尤其在宋代——《內闈》的研究背景,在這個“前所未有的變化的時代,漫長歷史的一個轉折點”中,女性參與了社會和歷史的發展進程。宋代女性往往過著與道德禮法要求不盡相符的生活,并追求著“當代歷史所謂終極目標中的自由與參與”,很多未曾留下姓名的宋代婦女在有限的環境下,面對這陳規舊矩、社會的苛求,依然頑強地爭取著、斗爭著,“哪怕這個世界似乎構筑了她們的弱勢,她們還是其中非凡的即興表演者”。
伊沛霞稱其選取宋代作為研究背景,是因為宋代的女性面臨兩種反向作用力:一是,女性處境在宋代明顯變得惡劣;二是,女性擁有相對較大的財產權。這兩個相矛盾的社會現象,一方面是女性斗爭的結果,一方面也體現了意識形態在發展過程中呈現出具有多樣性的階段樣貌。基于上述特點,伊沛霞將此書的研究重點置于婚姻生活。婚姻是女性與女性所面對的父權夫權發生沖突與調和的主要場景,婚姻所涉及的財產分配與權柄掌管,婚姻所形成的各類關系以及每條關系紐帶中所涉的各方地位與相互作用都是具有深刻意義的研究領域。
在宋代筆記、見聞錄等書籍以及墓志銘、法律文書等史料中,可以大量發現,時人以之為美德的,更多時候是對女性的壓迫。絕不能從宋代女性有財產權這一點就認為宋代法律對女性友善,其實,父權夫權的壓迫依然存在。另外,纏足這一陋習大興并成型于宋代。伊沛霞指出,纏足是對女性美的標準以及女性行為方式的徹底改造,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宋代,更加說明了對中國女性而言,宋代轉折點意義之濃厚。
宋代承唐之后,對唐代女性相對較為自由的風格有所承襲,而更為進步的是,對女性財產權的保護是成體系且卓有成效的。而宋代同樣是程朱理學成長并最終占據統治地位的時期,在這套制度下女性的從屬地位被鎖定,享受的權利極少,所受的限制與壓迫又極多。同時,直接戕害身體,通過影響身體來影響行為的纏足制度也從萌芽到占據統治地位,從審美出發點發展成為了普遍且必備的道德要求。
宋代總體對待女性這種賦權并壓迫的態度,與伊沛霞口中中華文明“具有明顯的連續性,在經過背離后仍然可以回到原有均衡點”的總趨勢相映成趣。女性有如圍繞著父權與宗族這一時代主軸,通過身份賦予、法律約束、道德標準、審美要求這些時代重點時而得到空間,時而被壓迫回主軸,起伏游離,環繞主軸前進。
因此,研究女性等于研究中國文化,可以研究在變動的,如同財產權、改嫁等具體行為,也可以研究不變的文化前提,如同道德倫理關系,《禮記》等經典文本。無論研究什么,都是對中國文化整體,又或是女性權利問題,進行的更有深度的思考。(作者為書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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