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輪車重汗如漿,
蒲秸芒鞋亦販商。
(相關資料圖)
我自行人更憐汝,
卻應達者笑予狂。
這是金代著名文學家蔡珪的詩句,講述他去金中都的路上所見,處處有小商販。蔡珪是名臣蔡松年之子,蔡松年曾抗金,后投降,參與了金兀術對岳飛的作戰,官至右丞相,詩名與“國朝(指金朝)第一作手”吳激并列,稱為“吳蔡體”。蔡珪則善文,被視為“國朝文派”之正,“辨博(指學識廣博,辨在此處通辯)號稱天下第一”。
金人在上京時,商業尚不發達。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正月,為賀金太宗吳乞買繼位,北宋派尚書司封員外郎(六品,寄祿官,非實職)許亢宗任國信使(宋元時的國家使臣),許亢宗留下《奉使金國行程錄》,稱:“其京城無市井,買賣不用錢,惟以物相貿易。”
《三朝北盟會編》亦記,金上京“惟以物博易,無錢,無蠶桑,無工匠,舍屋車帳往往自能為之”。
可到蔡珪時,商業活動竟已如此活躍。與蔡珪同時期的詩人朱自牧也寫道:“川平佛塔層層見,浪穩商舟尾尾行。”
可見,此時金中都乃至中原地區商業頗繁盛,形成富民階層,他們承擔了金朝的大部分稅收,且穩定地方、促進文教、公益等。正因富民階層崛起,中原地區才迅速從戰爭中恢復過來。遺憾的是,金人本不抑商,中后期信奉儒學,亦“重農抑商”,加之征斂無度、腐敗等因素,致富民階層衰落,金朝亦隨之滅亡。
考察金中都乃至中原地區富民們的浮沉,令人唏噓。
金中都繁華遠超金上都
金朝最早定都于上京(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南郊),據學者李瀟《金代市場探析》鉤沉,此地商業蕭條,學者喬幼梅認為:“在女真族聚居的地區,手工業、商業還沒有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社會上還沒出現獨立的商人,因而也就‘無市井’,更不可能以金屬貨幣作為等價物了。”
考古發掘顯示,上京北部是工商業區,南部是皇城,整體規劃不強,學者秦大樹稱它“帶有女真早期社會制度的遺風”。
到金世宗、金章宗時,上京商業才略見規模,有了市場,始用貨幣。
金中都則不同,除原城北市場,海陵王遷都后,又辟多個新市場,最大的在大悲閣(又稱圣恩寺)附近,此外一處靠近天寶宮,以及檀州街東部的柴市(今菜市口附近)等。
《析津志輯佚》中記天寶宮市場中的碑文內容“凡物之貨易,莫不依平而后定焉。況人役物,以為養馬之與人最為急用……總成人之交易,莫不以平為心。而雖有賣欲貴買欲賤者,皆取于一二言之定矣。”表明此地曾有馬市,不算家口,二百廿余人依此維生,“皆不耕不蠶,而取給衣食于是,非神默佑,焉能得搖唇鼓舌各取給歟”,可見規模之大。
據《析津志輯佚》,中都新市場還有“鳴玉坊,在羊市之北。展親坊、惠文坊,草市橋西”,以及“米市、面市,鐘樓前十字街西南角。羊市、馬市、牛市、駱駝市、驢騾市,以上七處市,俱在羊角市一帶。其雜貨并在十市口。北有柴草市,此地若集市。近年俱于此街西為貿易所。”
商業繁榮有四大原因
金中都商業繁榮,原因有四。
首先,基礎好。
據房山石經,唐代幽州已有白米行、磨行、新貨行、油行等諸業,城內有“幽州市”。許亢宗使金時,稱北京:“戶口安堵,人物繁庶,大康廣陌,皆有條理。州宅用契丹舊內,壯麗敻絕。城北有三市,陸海百貨萃于其中。……錦繡組綺,精絕天下,膏腴蔬窳(讀如裸,意為瓜果)、果實稻粱之類。”
其次,受戰爭影響不大。
金滅遼、金滅北宋戰爭對北京幾無沖擊。范成大使金時,寫有《攬轡錄》,見昔日繁華的汴梁“過東御園,即宜春苑也。頹垣荒草而已”,金中都卻“遙望前后殿屋,崛起處甚多,制度不經,工巧無遺力,所謂窮奢極侈者”,而金中都出宮城東北角第一門便是街市。
其三,金人初期不抑商。
據武玉環的《金代商業述論》,金人初期以武立國,好利崇實,《金史》載,金朝高官中甚至有人為獲利,拜有錢人為爹,比如崇義軍節度使(正二品)、行軍猛安(千夫長,從四品)忽睹,他是金熙宗的舅子,“其在橫海,拜富人為父,及死,為之行服而分其資”。目的是等富人死,合法繼承財產,不計輩分上吃虧。
金朝上至皇子,下至農民,皆喜經商。
其四,城市格局改變。
金中都雖分62坊,但無坊墻。傳統中國城市各小區用高2至3米、寬1.3米左右的坊墻分割。坊墻開四門,晝開夜閉,夜不入坊即有罪。坊墻制將商業機構分割開,主街無門面房,不利經營。從坊墻制到街市制,是傳統城市向近代城市轉化的大關節,金中都把握了契機。
富民維系著基層社會
金朝富民中還有手工業者、地主。金初手工業不發達,通過戰爭,俘獲大量匠人,靖康之役,金人“押工役三千家”北歸。為鼓勵手工業,金朝幾次籍民,將各地匠人調至中都,編入匠戶,世代不得脫籍。金朝中后期,手工業水準已不遜于南宋。蒙古窩闊臺伐金時,竟從中原“括其民匠得七十二萬余戶”。
地主則擁有較多土地,生產規模大,勞動效率高。
學者鄧子聰在《金代富民階層研究》中指出,富民家庭人口多,據出土墓志,超20人的家庭占33%,低于10人家庭的占42%,有兩家竟超百人,“自梁唐以來,未有如此之巨族也”。
金朝富民被稱為“豪民”,但與漢魏時擁有武裝、割據一方的“豪民”不同,受中原戰亂影響,窮家投富親戚,聚住一起而已。
金制,州府一級建學校與文廟,地方可申請朝廷撥款,不足由民間捐贈補齊,再下一級則全靠民間,富民是主力。此外,富民還是鄉村修廟觀、建路橋、節日慶典、賑災等的主力,他們承擔較多稅負,“大小科役無不及之”。
富民是維系基層社會的重要一環,據鄧子聰鉤沉,一方面,他們是鄉民的道德典范,在《千戶賈侯父墓銘》中,贊墓主“事父母以孝悌聞,待友朋以忠信稱,鄉黨宗族,莫不服其吉德”;另一方面,他們保一方平安,據《金暴益墓志》,贊墓主“一境之內,愛而畏焉。至于強梁悍愎之徒莫不側目而視之,田園桒(通桑)棗,無秋毫敢犯者”。
看來,金朝應優待富民才對。
富民承受著三類歧視
可金朝對富民很苛刻。
基于“為富不仁”的偏見,基層官吏在情感上偏向小民,富民落入司法困境。《金史》中記一案例:
10余家貸富僧六七萬緡,不愿償還,判案的銀珠哥大王不通漢語,這些人重賄翻譯。翻譯說:“久旱不雨,僧欲焚身動天。”銀珠笑,連說“塞痕”(女真語,意為好),眾人不知何意。一下法庭,“先期積薪,擁僧于上,四面舉火……竟以焚死”。
劉祁在《歸潛志》中稱:“如富家與貧家訟,必直貧民……嗟乎,貧富相爭,自有曲直,彼貧民中亦有桀黠不逞者,富家中亦有循良懦弱者,烏可執一哉?”貧人多富人寡,貧富產生糾紛,官員或囿于見識,或為博清譽,不惜曲法。
法律上歧視富民,經濟上也歧視富民。
金朝雜稅多,且“遇差科先及富者”。金海陵征南宋,“物力之外又有鋪馬、軍須、輸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紙等錢,名目瑣細,不可殫述”,海陵王死后,這些雜稅仍長期存在,甚至鄉村雇管理人員,富民也要“以其戶十分內取三分”。
宋人出使金朝,按慣例,金人應贈禮物,開銷全由富民承擔,且“歲歲如此”,以致“行戶倍償都窮”。
富民難以應付,只好隱匿產業,北宋已“隱寄產業賞告之法”,許匿名舉報,誣告、濫訟不究責。金朝沿用,末期“朝廷括河朔、山東地,隱匿者沒入官,告者給賞”。
在政治上,更歧視富民。金朝視商人為“末作”,認為“農歲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作傷農者多故也”。大定十六年(1176年)甚至下令:“商賈舟車不得用馬。”
邁不過的兩道坎
富民有貢獻,金朝為何還要苛待?
一方面,權錢結合,金帝難應對。
金朝階級有兩種劃分法,一是基于民族成分,一是基于經濟能力。彼此交織,監管困難。金朝貴族為謀利,不計體面。比如晉王斜也(阿骨打的同母弟),讓工匠給他畫了一個佛像,自稱夢見此佛,應以金鑄之,讓縣里出黃金,結果像沒鑄,卻把黃金貪污了,百姓稱他是“金總管”。
據鄧子聰鉤沉,在鄉村,“縣民豪族大姓,通行賄賂,趨媚縣僚,貧民無所控訴”“縣豪民王八十者,持吏短長,為一邑之害,小不如意,陰以法中之,縣官熟視,不敢誰何”。
金章宗曾下令:“隨路點軍官與富人飲會,公通獻遺,宜依準監臨官于所部內犯罪究治。”
另一方面,金政府經商,與富民有利益沖突。
金朝專賣品多達十種,即:酒曲茶醋香礬丹錫鐵。其中鹽最多,據劉浦江先生研究,金世宗時歲課鹽622萬余貫,近全部財政收入四分之一。到章宗承安三年(1198年),增至1077萬余貫,致有“國家經費,惟鹽課”之說。
此外,金朝各級政府以放貸獲利。此法源于佛教入中原,寺廟以放貸生利。唐太宗李世民規定,各部門定期聚餐,餐費從放貸中來,各部門競相向民間放貸。金朝不僅貸款生利,還建流泉務,挺進典質業,名義上是為平抑民間典質的利息太重,但金朝濫發紙幣,“大鈔滯則更為小鈔,小鈔弊則改為寶券,寶券不行則易為通寶”,“興定通寶”剛發數月,即已貶值,小民受損更慘。
兩大問題成金朝繞不過去的坎,只好用“抑商”茍安。
市面繁榮卻民生艱難
金朝抑商的代價慘痛。
范成大使金時,金朝經濟正在恢復期,他卻發現:“民間荒殘自若,新城內大抵皆墟,至有犁為田處,舊城內粗布肆,皆茍活而已,四望時見樓閣崢嶸,皆舊宮觀,寺宇無不頹毀。”
市面繁榮、民生艱難,原因有三。
一是資金無法回饋農業。抑商政策下,金朝富民皆以經商為恥,想回歸農業,可金政府大量遷移猛安謀克戶南下,共三次高潮,近400萬人,商人買的好田,一旦被他們看上,即被無償占有。
二是雜稅太多。金朝多部門大搞行政收費,國家有正稅,應按規繳納,可地方借口粟麥運輸難,另加運輸費,中飽私囊,致“道路之費,倍于所輸”,貧人難承擔,只好逃走,所缺稅收由富民承擔。
三是貨幣不穩定,成了民間財富的抽水機。金朝鑄銅錢少,且禁民間多藏銅錢,只能用紙幣,可紙幣發行無節制,一遇通脹,富民損失慘重。可笑的是,濫發紙幣,百姓還要交“桑皮故紙”稅。
金朝給商家設各種限制,但“身犯私鹽、私酒曲、殺牛者,皆為世襲權貴之家”,并沒起到規范秩序的作用。
隨著富民變窮,民間資本缺乏,金末期社會赤貧化,大定號稱盛世,“南路女直戶頗有貧者,漢戶租佃田土,所得無幾,費用不給,不習騎射,不任軍旅”,“招討司女直人戶或擷野菜以濟艱食”,已不堪一戰。隨著蒙古大軍進襲,更出現“河南、陜西、徐海以南,屢經兵革,人稀地廣,篙萊滿野”的慘狀。
局面至此,何能久持?金朝興起快,滅亡也快,在富民問題上有失誤,亦是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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