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黃云白日曛,北風吹雁雪紛紛。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
在眾多“送別”詩中,高適的這首《別董大》可謂舉重若輕。尤其那句“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雄壯豪邁,堪與王勃“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的情境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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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高適這首詩帶火了董大,實則不然,因為在高適寫這首詩的時候,董大遠比高適要更負盛名。準確點說,高適是董大的忠實粉絲。
董大原名董庭蘭,乃一名琴師,因為在家族排行老大,所以也被稱為“董大”。董大在音樂上的天賦極高,擅長彈奏七弦琴和篳篥,師承著名的“沈家聲”和“祝家聲”。據說當時愛好樂曲的宰相房琯自從聽了他的曲子后,便日夜思之,于是天天找上門聽琴。這樣跑來跑去也不是辦法,后來房琯干脆把董大招到自己府里當門客,吃穿住行全部包下,還給發工資。
入駐宰相府后,董大靠著絕妙的琴技聲名鵲起。可好景不長,后因房琯受牽連被貶,宰相府的人全部遣散,董大也隨之流落江湖。
就在董大流浪到睢陽時,遇到好友高適。那時的高適,雖胸懷大志,卻不得志,四十多歲了還是一事無成。但不管如何,故友重逢,自然要暢飲一番,聊訴衷腸。
兩人推杯問盞,酒足飯飽,到了該買單的時候,高適提出賦詩一首為董大送別,于是就有了這首《別董大》。
其實,大多數人只會背誦這首詩的上半部分,因為下半部分被后人分剝成了《別董大·其二》:“六翮飄飖私自憐,一離京洛十余年。丈夫貧賤應未足,今日相逢無酒錢。”用現在的話來講,大概的意思就是說自己如同四處飄搖的鳥兒一樣,居無定所,離開京師一晃便是十幾年。沒有人情愿貧苦潦倒一輩子,但今日一聚,我竟然還真掏不出吃飯的酒錢。
讀完這下半部分,感慨之余,我們會發現,這竟是高適的一首直白的“蹭飯”詩,且蹭得心安理得。
此詩一成,董庭蘭被高適的坦誠感動,借著酒氣手一揮,大氣地吼道:“好兄弟盡管放心,這頓飯我買單!”
當然,這只是一個打趣,在唐朝中前期,游俠風盛行,尤其是文人,他們可以為了求官而不惜降低尊嚴,但是對錢財卻有著比較坦蕩的價值觀,能為了朋友揮金如土。從另一方面講,這也是盛世的一種客觀體現,許多有才有識之士不貪慕錢財,只想著經邦濟世,讓國與家變得更好。
也許有人會嘲笑高適吝嗇,耍小心思,可你有沒有想過?面對遠道而來的朋友,高適沒有打腫臉充胖子,而是將自己的潦倒境遇全盤托出,這是一種坦誠。因為他知道,在真正的朋友面前,給不起一頓酒飯錢,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
更何況相比高適來說,當時的董大的確不缺錢,隨便彈一首曲子都值千金,畢竟他可曾是宰相府中的座上賓。不說當時在宰相府存了點錢,以他當時的名聲,扛著琴過來隨便一撫,一些喜愛琴樂之人自然會慷慨解囊。
所以說,《別董大》表面上看是一首依依不舍、鼓勵友人的送別詩,實質上還是一首“蹭飯”詩。
我們可以從詩中讀出,高適對朋友的情是真誠的,是毫無保留的,他能坦然自己窮,心安理得蹭飯,以心換心,正所謂君子之交。
世界上同樣窮困潦倒、懷才不遇的人多的是,但是,像高適這般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個愿意被他蹭飯的友人,又何嘗不是一種幸運???文/馬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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